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奖励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工信发〔2024〕37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全年(错月)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奖励专项申报工作,一、支持对象和标准对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入统企业2024年全年错月指标(即1-11月实际)营业收入增量超过5000万元(含),2.申报企业是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T/T4754-2017)》中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6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行业企业,并纳入国家统计网直报单位库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入统企业,三、申报材料1.申报书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申报流程1.申报通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向所在区、县(市)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3.属地初审:区、县(市)工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盖章(附件1),申报企业通过沈阳市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s://gyzx.sytouch.com/)进行注册申报,推荐函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由各区、县(市)工信部门统一报市工信局,4.材料评审: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材料评审,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盖章PDF电子版由各区、县(市)工信部门统一报市工信局,五、有关要求1.请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企业申报,联系电话:22517173附件:1.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奖励专项申报材料2.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奖励专项申报汇总表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奖励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工信发〔2024〕37号)附件1: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奖励专项申报材料(全年)(1).doc附件2: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奖励专项申报汇总表(全年).xlsx附件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奖励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工信发〔2024〕37号).pdf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