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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鄂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5-04-03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鄂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经信部门、财政部门:《鄂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是指省级财政下达的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奖补方向)及市级、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配套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共同管理,(一)市经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项目申报审核、绩效评价,配合市经信局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标准第四条专项资金支持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资金奖补支持方向主要分为改造补助、示范项目奖补和支撑性工作,(二)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奖补对获评市级“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企业,(三)数字化转型试点支撑性工作1.数字化改造验收,按照《湖北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方案》要求和程序,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小企业不纳入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补助支持范围:(一)不属于试点行业的中小企业,第三章项目及资金管理第六条数字化改造项目管理及补助资金拨付流程:(一)项目申报,市经信局组织第三方评测机构进行项目验收,第八条数字化转型试点支撑性项目资金使用,第九条专项资金中数字化改造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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