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联系电话:123662.延续实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责任部门: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联系电话:123663.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责任部门:区税务局所得税科联系电话:123665.落实规范收费罚款行为有关工作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科联系电话:69292743(二)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1.2022年对承租京内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责任部门:区科委企业科联系电话:692656354.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责任部门: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联系电话:12366(三)实施阶段性社保优惠政策延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到2023年4月30日,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登记科联系电话:69236925(四)降低企业疫情防控成本为加强疫情期间城市运行保障,81298234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信用科联系电话:69292717责任部门:区交通局客管科、货管科联系电话:69298188(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1.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倾斜力度,责任部门:区金融办金融创新中心联系电话:802251792.各行业主管部门向金融机构精准提供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名单,责任部门:区金融办企业融资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0224421二、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的帮扶(六)实施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1.对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内的商业主体外立面改造、店内装修更新、设备购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部门:临空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联系电话:81696045责任部门:区机场办航企服务处联系电话:892770262.2022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一年,责任部门: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联系电话:12366三、实施保障(八)建立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责任部门:区经信局运行科联系电话:89292016、89292017责任部门:区交通局客管科、货管科、修管科联系电话:69298188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建材办联系电话:69261247(九)建立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1.抓好中小微企业数据库的统筹和完善,责任部门: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89292018、892920192.按季度开展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抽样调查,责任部门:区统计局监测评价中心联系电话:81295427以上政策措施适用的服务业范围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