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节能〔2025〕5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重庆市绿色工厂动态管理与梯度培育试行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2025年度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二、评价要求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原则,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需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市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管理且四至范围明确、基础较好的组团原则上可按市级绿色工业园区要求开展申报工作),请各区县经信部门于2025年6月14日前通过重庆市“工业绿效码”企业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推荐,组织本地区内行业代表性强、绿色制造基础好的企业、园区积极申报,各区县经信部门要按照《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重庆市绿色工厂动态管理与梯度培育试行办法》相关要求,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对本地区绿色制造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按照《暂行办法》《重庆市绿色工厂动态管理与梯度培育试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组织本地区国家级、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内的企业、园区于2025年4月15日之前通过重庆市“工业绿效码”企业服务平台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若企业、园区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单位培育工作的政策支持,支持企业、园区提升绿色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