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老年社会组织:为做好南山区2022年度“幸福老人计划”资助项目工作,根据市卫健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管理通知》和《深圳市南山区“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实施办法》(深南民[2019]7号)的规定要求,我局委托深圳市南山区社会工作协会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幸福老人计划”第一大类资助项目对象开展申报、受理、评审、评估、资助和监管等工作,现将2022年度“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申报资助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申报对象在区民政局登记的老年社会组织面向全区开展的“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活动,其中:1、事前申报资助:根据项目申报金额与评审结果确定,评审总分60分为合格线,评估总分60分为合格线,3、项目奖励资助:申报项目上一年度获得一个或多个区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主办的活动赛事奖项的,六、申报流程由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深圳市南山区社会工作协会开展项目评估工作,由评委根据项目申报方提交的项目申请表、项目预算明细表及实施进度计划等资料予以评审,不可申报“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1、区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登记的老年社会组织未参加上一年度检查或年检不合格的,3、五年内存在有违规、违反本办法申报、使用“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资金记录的,(三)“幸福老人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在开展相关活动中,五年内不受理其申报“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五)评估不合格的“幸福老人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