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德市制造业技能“工匠”培养孵化工程实施方案》(英委人才发〔2022〕6号)和《英德市制造业技能“工匠”培养孵化工程“工匠”技能人才补贴和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激励补贴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以营业执照或机构登记证书注册地址为准)二、适用条件在2022年7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新培养(以证书获取时间为准,含2022年7月12日、2024年12月31日)和新引进(以社保购买初始时间为准,含2022年7月12日、2024年12月31日)技能人才的制造业企业,三、补贴标准对成功培养或引进持一级、二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或同等层次人才的企业,五、申报程序(一)准备材料1.《制造业技能“工匠”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激励补贴申报表》(附件1),2.《英德市制造业技能“工匠”培育孵化工程企业新获证/新引进技能人才明细表》(附件2),5.符合条件所涉员工的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同等层次证书复印件(有效认证资料),(二)审核申报企业备齐相关申报资料交市人才驿站受理审核,(四)所提供有关技能等级证书以国家技能人才评价网或省人社厅服务平台查询为准,(五)持不同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可按等级分别申报,同一人相同层级的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只能申报一次,(六)企业申报的有关技能人员信息原则上纳入我市职业技能人才信息库,(十)补贴申领需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齐备的有效申报材料,附件1:制造业技能“工匠”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激励补贴申报表.docx附件2:英德市制造业技能“工匠”培育孵化工程企业新获证新引进技能人才明细表.xlsx附件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docx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