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以下简称两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点”上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线”上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示范、“面”上开展产业集群及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示范,(二)支持“线”上产业链整体数字化转型,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探索应用垂直领域工业大模型,申报城市应在制造业中确定3个左右主导行业作为技术改造重点行业,对于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鼓励第二批申报城市实施方案与首批入选城市实施方案做好衔接,在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上实施协同改造,支持同一产业链上不同省份的申报城市各自在实施方案中加强衔接,中央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由入选城市用于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点项目,三、申报事项(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负责择优选定拟申报试点城市,(二)申报城市应编制实施方案,(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规函〔2024〕1109号)要求,附件:1.鼓励重点行业.doc附件:2.XX市(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模板).doc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