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河南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和创新应用的通知豫工信办数字〔2025〕5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融合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和创新应用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一)创新平台包括人工智能领域实验室、创新应用中心、创新人才培训基地等,围绕人工智能相关的软硬件产品、技术、服务等持续开展研发活动,(三)创新产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自主研发,在人工智能领域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三、有关要求(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和创新应用的审核和推荐工作,(二)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直接申报的单位于4月14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河南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和创新应用名单,(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开展对接活动,四、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0371-65507694省人工智能协会:18638114350电子邮箱:hngxwcyrhb@126.com附件:1.河南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申报表2.河南省人工智能创新企业申报表3.河南省人工智能创新产品申报表4.河南省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申报表5.河南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和创新应用推荐汇总表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