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规定及《聊城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审核评估流程,聊城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创业大厦店1家医药机构经审议符合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条件,拟纳入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将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进行监督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可进行电话举报,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拟开通服务范围医药机构地址举报电话聊城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创业大厦店个人账户聊城市开发区东城街道星光城市广场凯旋大厦1层6号商铺0635-8513209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