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两化”改造、“两厂”建设推进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政发〔2022〕112号)、《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平政发〔2023〕39号)、《关于支持制造业头部企业做大做强的指导意见》(平政办发〔2023〕40号)等政策文件,经市工发资金管委会审议,现将平湖市2023年度第三批工业发展资金拟奖励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共8天,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法,联系人:陆静瑶联系电话:85630410附件:2023年度第三批工业发展资金拟奖励项目明细表平湖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