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在质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绩效的单位和个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5年威海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认定工作,(三)已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应具备《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办法》(威政发〔2023〕16号)规定的基本条件:1.单位正常运行5年(含)以上,(二)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具备《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办法》(威政发〔2023〕16号)规定的基本条件:1.政治坚定,三、申报材料(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2025年度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申报表(单位)》,(二)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2025年度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申报表(个人)》,b.是否在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是否能够有效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技术难题,c.是否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有独创的质量技术成果,(二)申报单位(个人)向所在辖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申报单位(个人)通过“码上办”——威海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功能,于5月30日前上传《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申报表》(同时附Word版)、《自我评价报告》及印证材料,认真做好申报材料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