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耿马自治县勐永镇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耿马自治县勐永镇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本批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勐永镇勐永社区居民委员会芒帕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详见《耿马自治县勐永镇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耿马自治县勐永镇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三、补偿安置标准和情况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2.本批次不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四、安置途径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耿马自治县勐永镇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到勐永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以现状调查结果和《耿马自治县勐永镇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涉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书面知悉并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和建议的,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耿马自治县勐永镇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附件:1.《耿马自治县勐永镇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听证申请书(样例)》3.《耿马自治县勐永镇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样例)》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