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科技通〔2024〕54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审核等程序,湖北三丰小松物流技术有限公司、湖北企点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拟兑付初审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市科技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写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政工科0714-6231859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0714-6222925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1号楼511办公室黄石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