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10万元奖励,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35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120万元补助,(十三)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千岛湖数字文旅创新发展区建设,支持企业投资建设物流设施,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重点推动省重大建设项目4个以上,统筹安排1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县重大项目的前期谋划和研究论证,支持县重点实施项目及争取要素政策项目的建设,推动2025年省重大建设项目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