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和星创天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市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星创天地分别按照《绍兴市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科〔2022〕12号)、《绍兴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科〔2022〕13号)规定的对象、条件组织申报,二、申报程序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报《绍兴市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申报书》或《绍兴市星创天地申请表》(见附件1、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初审推荐,所在区、县(市)科技局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推荐,三、其他要求1.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中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若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在申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每个区、县(市)推荐市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星创天地数量分别各不超过2家,3.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一式6份及电子版),并于6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农社处,联系电话:85134910附件:1.绍兴市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申报书2.绍兴市星创天地申请表绍兴市科技局2022年4月25日绍〔2022)15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和星创天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doc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绍兴市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