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2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甬两新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对购买符合要求的家电产品予以以旧换新补贴,我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由企业先行垫付,现我市慈溪市腾杰贸易有限公司、慈溪市鑫凯驰瑞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拟补贴总金额37893元(详见附件),我局将根据前期预拨付情况拨付金额,现将有关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向我局消费促进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留下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请直接向我局消费促进科咨询,通讯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973号1406室联系人:褚宏峰,附件: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第十二轮补贴企业和补贴资金汇总表慈溪商务局2025年3月28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