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下达我市2024年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向)337万元,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围绕扩大服务规模、延长服务链条、提高服务水平开展的基础设施、机具装备水平等方面的提升,按照自治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市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分配准格尔旗22.125万元、达拉特旗270.625万元、乌审旗44.25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农牧局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张双拴0477-858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