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4〕61号)、《关于做好2025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4〕15号)等文件规定,经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需兑现海盐县2025年省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43万元(详见附件),现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27日),公示期对奖励的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在工作日内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公示受理部门: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邮编314300受理电话:0573-86120296联系人:姚爱国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25日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