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中小〔2025〕4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在申报审核中请注意以下要点:一、有逐级申报要求: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公告的云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二、审计报告须提供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附验证码报告,三、申报材料请各县(市)区汇总后于4月21日前提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附件1-7附件8-12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2025年3月21日(联系人及电话:张红631756651588786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