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推动生态工业振兴发展的十八条意见(试行)》(景企服〔2023〕1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推动生态工业振兴发展的十八条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景经商〔2023〕86号)等文件精神,浙江福莱克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参展补助申请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查、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拟予以资金拨付,共计1.43万元,现将资金予以下达,请你们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附件:2024年度鼓励企业参展(第二批)补助名单.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