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种植业新型经营主体:根据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农技推广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技发〔2025〕2号]安排,请你们组织辖区内从事马铃薯种植的各新型经营主体,结合实际积极申报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报项目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项目,拟在全县建立马铃薯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应用面积0.5万亩,建立有机肥施用运行机制示范区1个,开展有机肥替减化肥试验研究1项次,二、项目建设原则及扶持标准项目均坚持因地制宜、先建后补、联农带农的原则,补贴标准有明确要求,堆制完成后对验收合格的堆肥,按照每亩施用2立方米及以上的标准给予补贴资金,三、实施主体申报条件(一)在本县注册的新型经营主体、具有本县户籍的种植户;新型经营主体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劳务、土地租赁纠纷,直接从事马铃薯种植且规模在150亩以上,堆肥不少于300立方米,(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三)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按时完成项目各项任务,有意愿的新型经营主体在3月28日前,将项目实施申报资料提交县农技中心,根据新型经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听取乡、村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实施主体,联系电话:0954-6011501附件:隆德县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项目申报表隆德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