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申请条件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三)申请注意事项1.项目申请接收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8日,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领域选择A01-A30及下属申请代码,不写明科技活动类型的申请将不予受理,(2)申请书附件“有影响力的系列国际会议”和“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项目申请书材料须包括相关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正式办会的审批文件,8.科技活动项目主要用于资助会议相关的直接支出,如会场租赁、设备租赁、会议材料制作和会务人员补助,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9.本期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10.依托单位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11.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2025年4月28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审核确认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清单,12.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三、咨询联系方式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