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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5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25-03-24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二)申请书填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3.本期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16时,在发布该通告之前及接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5.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6.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须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5年4月24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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