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服务主体: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64号)文件要求,我县将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遴选项目服务主体,现就开展2025年惠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申报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具备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且经所在乡镇政府同意推荐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专业户可通过成立、加入合作社或成立公司等形式参与项目申报,优先从我县名录库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中遴选,(二)申报主体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是遵纪守法,三是具备较强管理人员和农业服务专职人员,一旦入选我县2025年项目服务主体需纳入我县农业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二、申报时间及材料申报主体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2025年惠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局经管股(联系人:李繁标,三、申报和确认本次遴选惠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自愿为原则申报,申报主体已经是我县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需要乡镇推荐(填报附件1),不是名录库的申报主体需要乡镇推荐(填报附件2),申报主体经惠东县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推荐至我局,附件:1.2025年惠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书(入库)2.2025年惠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书(未入库)惠东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26日附件:1.2025年惠东县农业化服务主体申报书(入库).docx2.2025年惠东县农业化服务主体申报书(未入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