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商务局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商务〔2023〕76号)及《南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体系)的通知》(南财外指〔202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第三方审计服务公司审定及政和县财政局、铁山镇人民政府、镇前镇人民政府、政和县乡村振兴局、政和县工信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议等程序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现将符合资金拨付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如有疑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监督电话:0599-3336017,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根据文件要求予以资金支持,附件:县域商业体系项目补助资金公示名单(点此下载)政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5年3月2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