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以下简称“国优主体”)培育工作通知如下,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生产标准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认可度高、综合服务水平高的国优主体,国优主体每类产品年出口额占全国该类产品年出口总额的50%以上,2025年组织100家左右经营主体开展培育工作,2021—2023年已建设的337家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主体,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国优主体培育计划,为培育国优主体提供资金、政策、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提升国优主体和出口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及时了解国优主体在农业贸易中遇到的问题,高标准推荐本地区的经营主体,综合确定100家左右主体纳入国优主体培育计划,相关主体可以使用“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参加国内外有关展销会、推介会等活动,同时对2021—2023年已建设的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主体进行复核,符合培育条件的可推荐纳入国优主体培育计划,李萌010-59192087附件: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推荐表.docx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复核推荐表.docx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