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财政资金通知书(广东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分别于2014年、2015年承担的“一种天然纤维/聚乳酸复合材料的制备与工程化研究项目”项目(下达文件编号:汕市财教〔2015〕103号-17)和“聚乳酸自增强复合材料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研究”项目(下达文件编号:汕府科〔2015〕132号-3),共获得市级财政支持资金95万元,财政资金已全额拨付,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双面立体珠绣饰品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终止结题的通知》,你单位承担的上述项目已作被动终止结题处理,共需退回财政资金95万元(大写:玖拾伍万元整),为保障该财政资金退回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科〔2022〕84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于本通知送达之日10个工作日内退回财政资金金额:95万元(大写:玖拾伍万元整),并于退款时备注退款单位及项目名称,退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汕头市科学技术局账号:445006000010149011167开户行:交通银行汕头分行长平支行二、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行政决定,0754-88426619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邮编:515031)汕头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25日附件:退回财政资金通知书(广东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