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要求及程序1.职业经理人招聘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全区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激励收入由强村公司与职业经理人事先签订考核办法,职业经理人应与所兼职的强村公司(仅限多村参股强村公司)签订激励收入考核办法,职业经理人运营团队可参与年度经营绩效考核获得相应的工作经费补助,四、职责权限及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职业经理人招聘及考核工作,4.参股强村公司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在村(社区)在召开涉及强村公司、乡村运营、乡村发展等议题的村(社区)班子会议时,区农业农村局和所在镇(街道)联合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年度考核,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运营团队进行年度经营绩效考核,3.对招聘职业经理人强村公司的考核,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招聘职业经理人的强村公司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激励收入考核办法制定、职业经理人规范化使用和薪酬福利保障、强村公司营收情况等,与职业经理人解除(终止)聘用关系:1.职业经理人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或连续三年考核排名最后10%的,原聘用强村公司2年内不得申请招聘职业经理人:1.根据乡村运营实际,区农业农村局、所在镇(街道)和所聘强村公司应为职业经理人参加相关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5.职业经理人立足村(社区)资源发展强村公司经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