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4〕128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5〕17号)有关规定,市商务局拟定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分配方案,对我市企业开展“粤贸全国”项目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资金合计18.799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4日-30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分配方案.xls惠州市商务局2025年3月24日(联系人: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彭洪博;电话:0752-229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