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5年省级专项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要求,在综合考量产业类、民生类计量比对服务产业高效发展、保障民生基础上,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度专项计量比对(共11项,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及参与单位本次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为省计量院、国防微电子一级计量站等10家单位,参比实验室为省内外计量技术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相关仪器仪表生产企业,二、抓好计量比对的组织实施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按照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计量比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参比实验室要服从安排,密切配合,确保比对圆满完成,比对开始前,主导实验室应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召开比对工作首次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主导实验室要对参比实验室提交的比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并确定比对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参比实验室报送的比对结果明显不合理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于比对结束后30日内向主导实验室报告采取纠正措施情况,对于同一比对参数,有不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的,主导实验室和参比实验室应分别按相关标准/规范给出比对数据,主导实验室同步开展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的比较分析工作,主导实验室应在比对项目完成后15日内,组织专家对比对工作进行总结审评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书,主导实验室要对参比实验室提交比对结果的不确定度与其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考核的不确定度进行对比分析,(二)各项目主导实验室可根据比对情况及数据分析,研究编制相关项目计量比对作业指导书或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等,四、有关要求(一)各主导实验室、参比实验室要按时间安排规范工作,(二)主导实验室和参比实验室不得弄虚作假、串通计量比对结果、篡改计量比对数据,如有上述行为,省市场监管局将通报各实验室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三)在计量比对结果公布前,主导实验室和参比实验室不得泄露相关数据和信息,不得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行为,本次计量比对费用由财政资金支付,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无需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