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拓宽公民参与文化和旅游立法途径,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化和旅游立法联系点(以下简称“立法联系点”),三、申报条件申报立法联系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开展工作所需的固定场所和具备法律知识、熟悉基层群众立法需求或者相关方面问题的人员等条件,(三)有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承担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意愿,能满足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需求,(六)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四、工作职责立法联系点配合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开展立法工作,(二)研究提出文化和旅游领域法规草案意见建议,(三)协助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听证和组织法规实施情况检查、调研、评估等工作,(五)收集本区域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立法工作和法规、重大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六)参与文化和旅游领域普法宣传、培训等工作,可填写《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立法联系点申报表》(详见附件),形成省文化和旅游厅立法联系点名单,附件: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立法联系点申报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3月21日附件: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立法联系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