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活跃汽车消费市场,鼓励汽车“以旧换新”,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激发我县汽车市场消费活力,根据陇南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春动·焕新季”汽车促消费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县在2025年2月7日至3月7日同步启动了“春动·焕新季”汽车促消费活动,延续开展“春动·焕新季”汽车促消费活动,具体补贴标准如下:购买燃油车:购买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车辆送1000元加油卡,购买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包括20万元车辆送2000元加油卡,购买20万元以上车辆送3000元加油卡,购买新能源车:购买3.8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包括8万元车辆送1000元充电卡,购买8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车辆包括15万元送2000元充电卡,购买15万元以上车辆送3000元充电卡,(二)活动时间:2025年3月7日至资金兑付完毕为止,鼓励各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让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