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2025年3月21日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政策(试行)第一条为更好扶持和推动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入驻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个体经济等组织(以下简称“入驻单位”),对其核准面积实行:(一)租赁周期为5年,租赁1年总租金减免20%,租赁2年总租金减免30%,租赁3年总租金减免40%,租赁4年总租金减免50%,(三)租赁周期为5年但中途退租,若签订5年租赁合同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中途退租,即入驻单位入驻首年度需与产业园运营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五条政策中所涉及的相关补贴资金,入驻单位需完成年度项目执行情况与绩效评估报告,第六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当自觉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5年内不再受理其关于本政策规定的扶持资金申请,自合同终止或中止之日起入驻单位应当向产业园运营机构支付逾期后的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