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二)支持高校助力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每所高校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五)支持高校建设高层次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六)支持高校设立服务产业带头人工作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二、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服务支撑能力(七)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九)支持高校联合企业成立技术研发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十)支持高校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强化市校协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十一)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按照服务企业获得创新券总额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支持高校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视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行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十五)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十六)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宽容免责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五、构建市校融合发展保障机制(十七)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十八)创新市校融合发展激励机制,对市校融合发展成效突出的高校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