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24〕3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就水稻生产相关环节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服务主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原则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服务主体,二、服务事项本次公开遴选服务事项为:水稻机育、机插、机抛等环节,参与遴选的服务主体应在“中国农服平台”注册和入驻“赣农服小程序”(注册和入驻操作方法另发到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应具备《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规定的4个基本条件:(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有意愿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自愿申报,并到所在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申请登记备案(为减少表格填报,由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有异议或存在问题的主体情况进行抽查复核,上高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21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