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关于实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告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规范使用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5〕7号)及《绥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在全县实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请社会相关服务主体自主申请、报乡镇择优推荐后,于4月15日前交相关资料至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审查审核,项目实施主体选定后,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并签订《绥宁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协议》,附件: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需提供的材料绥宁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025年3月20日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需提供的材料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