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保护措施清单><2021年市级支持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政策措施清单>的通知》(〔2021〕1号)、《关于拨付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杭农〔2021〕19号)、《杭州市支持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淳农〔2021〕63号)、《关于下达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1〕51号)、《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部分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批复》(淳农〔2021〕99号)等文件精神,由大墅镇人民政府承担实施的“大墅镇桃源凌家茶园道路硬化》、大墅镇大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实施的《大坞村新建茶厂》、淳安千岛湖原清家庭农场承担实施的《原清家庭农场茶园基础设施提升》、淳安县大墅镇建岭农场承担实施的《建岭农场茶叶基地改造提升》、淳安千岛湖李墅家庭农场承担实施的《李墅家庭农场茶园基础设施提升》、淳安千岛湖虎泉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承担实施的《300亩园区基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6个项目已完工,计划投资381万元,申请补助220.5万元,验收核定投资353.338万元,拟申请拨付资金205.548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须加盖公章,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姜志标联系电话:65021709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17日《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乡村特色产业经济带建设项目拟拨付第一批补助资金审核表》内容较多,详见附件,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乡村特色产业经济带建设项目拟拨付第一批补助资金审核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