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或专业机构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每家单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十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且在通过认证或绩效年度内有发明专利申请3件以上、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1-2等级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十三)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每家单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十四)加强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与融合创新,每家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十七)鼓励知识产权评估评价,(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五、实施知识产权产业促进(二十)完善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体系,每家单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二十一)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二十二)争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每家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