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豫高企办〔2025〕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从外省整体迁移至我市的以及市内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二、工作程序(一)提交材料,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向迁入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依次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异地搬迁”栏目,市内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内的“企业核心信息修改”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迁入地科技管理部门接到材料后需开展现场核查,市科技局高新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进行报备、公告,三、有关说明按照省高企异地搬迁工作部署,各县(市)、高新区、航空港区负责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工作,相关材料直接报送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