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规定,对稳岗补贴信息已确认,但因银行账户信息错误导致补贴发放失败的单位,可在2025年3月31日前继续发放,请各单位(详见附件1)务必于2025年3月28日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清远市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信息确认函》(详见附件2)、《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资料进行账户修正,逾期将视为放弃申领稳岗返还补贴,各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及相关单位详细名单如下: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市本级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0763-3373389清城区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直属分局清城区小市连江西路中心市场D座3楼0763-3379625清新区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1号0763-5819280佛冈县佛冈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动社保社保大厦0763-4290692英德市英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英德市光明路与英州大道交界0763-2222045连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龙南路劳动大厅1楼0763-8716456连南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连南县三江镇民族二路1号0763-8665828连州市连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0763-6677100阳山县阳山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工业大道122号0763-7800730附件1:清远市稳岗返还补贴单位名单.xlsx2:清远市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信息确认函.docx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