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继续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申报工作,首次申报通过后的申请人在补贴享受期内,应于每个季度最后10天登录申报系统进行当季度社保补贴确认,并在受理时间内向区市县受理机构提交当季度《申请表》和社保缴费明细,首次申报受理条件如下: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符合困难条件的2022届及以后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三)符合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范围为:低保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校毕业生,二、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三、申请材料(一)《大连市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五)申请当季度在本市缴纳社保缴费明细(毕业时间超出2年的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2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六)根据申请人的类型分别提供以下材料:1.低保家庭的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期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网上申报后在系统中打印《申请表》,系统申报流程详见《大连市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网上申报操作流程》(附件2),2.申请人享受补贴期间未按时进行季度补贴确认并提交相关材料的,以《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连市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就人函〔2025〕5号)等政策文件规定为准,附件:1.大连市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2.大连市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19日附件附件1:大连市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docx附件2:大连市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网上申报操作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