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畜牧水产站、水产养殖企业: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3)21号)精神,为推进我县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局务会研究决定,拟与县财政局共同申报2025年设施渔业项目补助资金,现通知如下:一、凡是符合《福建省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3)21号)文件要求的,都可以申报,二、申报期限:2025年3月18日至3月25日止,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三、具体联系单位:建宁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四、具体联系人:洪先生18950935151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