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专题(跨境电商仓储设施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印发如下:一、工作依据(一)《广州市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穗商务函〔2024〕24号),二、支持内容、标准及期限对于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库业主单位租赁仓库从事跨境电商业务,支持期限(租赁仓库时间)是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三)仓库地址需在广州市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并直接与仓库所有方签订租赁合同,未直接与仓库所有方签订租赁合同的,需提供承租方(即申报企业)与出租方、出租方与仓库所有方的租赁合同,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租赁仓库从事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情况等内容,(五)与仓库所有方签署的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未直接与仓库所有方签订租赁合同的,需提供承租方(即申报企业)与出租方(复印件)、出租方与仓库所有方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八)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该仓库流转货物的网购保税进口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报关单(报关单上境内收/发货人、消费使用单位中有一项与申报企业一致,海关账册登记仓库面积与租赁合同面积不一致时,附件:1.企业申报承诺书2.报关单明细汇总表3.跨境电商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汇总表(点击下载附件1-3.doc)广州市商务局2025年3月17日(联系人:何家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