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科经委规【2022】4号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浦科经委规〔2022〕4号关于修订《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操作细则》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经研究并报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理事会审定,对《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操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2022年5月17日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操作细则为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其中对浦东出资参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国自然联合基金)项目资助对象按照联合基金约定执行,予以不超过3000平方米、三年不超过300万元的分段资助,设备予以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如无房租支出,对浦东科技创新能够起到显著引领促进作用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阶段可按不超过建设经费总投资额50%予以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每个单位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专题三、四的项目获得各级政府资助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投入经费总额,第三条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年度申报指南”所发布的条件和内容,申报项目由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科经委”)操作机构受理、审核,第五条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履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稿件:关于《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操作细则》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