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3〕10号)和《鄞州区航运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交〔2023〕69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第一批宁波市鄞州区航运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补助资金分配表),公示期从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止,在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9582007,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3月19日2025年度第一批宁波市鄞州区航运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金额单位:万元)序号公司名称船名载重吨补助资金备注1之江海运(宁波)有限公司浙海52254243.36216.9734新增运力2浙江东方华远有限公司东方50851629359.774新增运力和开业运力补助3宁波程鹏海运有限公司程鹏发展63760432.56新增运力和开业运力补助4宁波宝通航运有限公司鑫禾349076221.304新增运力和开业运力补助合计1230.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