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89号令)及《关于对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进行登记的通知》(皋建发〔2018〕126号)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江苏博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复合材料保温板(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和BF匀质石墨复合保温板外墙保温系统,经审查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结束,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如皋市政务中心礼堂B405),联系电话:0513-87516423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