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安排中央2025年(清算2024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的函》高财综函〔2024〕18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5年(清算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4〕84号文件精神,核定了我市2024年度农村水路油价补贴资金137.48万元(高州市玉湖航运有限公司132.86万元,镇江镇结菜渡口1.44万元、那射渡口3.18万元),现将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高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股反映,单位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应当签字,并附有效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上报,联系电话:0668-6686896,联系人:黄敏袁华恩赖晓茵附件:中央2025年(清算2024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pdf高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