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事前绩效评估(一)评估对象,二、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编报质量各预算单位要根据《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罗区区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新财绩〔2021〕18号)要求设置绩效目标,应按绩效目标管理要求、专项资金预算调整和变更流程报批,纳入对区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评范围,区级各部门要对照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区级部门单位自评的对象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的项目支出,部门评价内容包括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其他相关内容等,在组织并复核本部门全面开展2024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所有项目支出(含预算执行中安排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并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部分专项和部门开展财政重点评价,结合日常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区直各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区直各部门(涉密部门除外)要将2025年度绩效目标(包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2024年度绩效自评(包括部门评价结果)随同部门决算同步向社会公开,区直各部门(涉密部门除外)应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绩效信息公开,八、其他事项涉密部门和涉密专项也应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涉密部门管理的非涉密资金应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