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商务局拟组织开展“食在朝阳”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一、项目名称“食在朝阳”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二、项目内容本次活动采用发放消费券形式,消费券发放渠道为公共线上服务平台,消费券核销范围为北京市朝阳区内符合要求的线下餐饮门店,有关技术平台或服务机构可根据消费场景和消费券发放要求向我局申报参与活动方案,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组织辖区餐饮企业参与促消费活动,具备消费券发放和核销能力,2.申报主体能够按照朝阳区商务局制定的餐饮消费券领取规则、满减额度规则,消费券核销实施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内,具备消费者消费行为分析能力,四、注意事项(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政府网站下载《朝阳区商务局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三)朝阳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商业规划发展科励志彦电话:010-65094082附件:项目申报书(模板)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