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办)、银川苏银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宁夏苏银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苏银产业园工业厂房租赁支持政策》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通过,附件:《苏银产业园工业厂房租赁支持政策》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2025年1月8日附件苏银产业园工业厂房租赁支持政策第一条适用范围:凡租赁苏银产业园辖区内工业厂房,按照本政策规定享受租赁支持政策,申请工业厂房租赁支持的企业,第三条支持标准:企业根据租赁面积实现销售收入10000元/年·㎡以上的,支持100元/年·㎡;租赁面积实现销售收入7000元/年·㎡以上的,支持70元/年·㎡,租赁面积实现销售收入5000元/年·㎡以上的,支持50元/年·㎡,第四条支持程序:符合条件企业可享受连续三年政策支持,自首次签约辖区内工业厂房之日起计算,企业提出相关申请,经苏银产业园经济发展服务部、投资促进部、财政审计部审定核实后,第五条适用时限: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入驻苏银产业园并签订相关协议的。